文旅部修改《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標準
文化和旅游部關于發布旅游行業標準
《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第1號修改單的公告
文號:文旅科教發〔2021〕16號
旅游行業標準《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 065-2019)第1號修改單已經文化和旅游部批準,現予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附件:旅游行業標準《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 065-2019)第1號修改單
文化和旅游部
2021年2月25日
附件
旅游行業標準《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
(LB/T 065-2019)第1號修改單
一、前言
原文: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修改后: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給出的規則起草。
二、1 范圍
原文:
本標準規定了旅游民宿的等級和標志、基本要求、等級劃分條件、等級劃分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正式營業的小型旅游住宿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客棧、莊園、宅院、驛站、山莊等。
修改后:
本文件規定了旅游民宿的等級和標志、基本要求、等級劃分條件、等級劃分方法。
本文件適用于正式營業的小型旅游住宿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客棧、莊園、宅院、驛站、山莊等。
三、2 規范性引用文件
原文: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50222 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
修改后: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50222 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
四、4 等級和標志
原條款:
4.1 旅游民宿等級分為3個級別,由低到高分別為三星級、四星級和五星級。
4.2 星級旅游民宿標志由民居與五角星圖案構成,用三顆五角星表示三星級,四顆五角星表示四星級,五顆五角星表示五星級。
修改后:
4.1 旅游民宿等級分為3個級別,由低到高分別為丙級、乙級和甲級。
4.2 等級旅游民宿標志由民居圖案與相應文字構成。
五、5.3.4
原條款:無
新增條款:
5.3.4 提供餐飲服務時應制定并嚴格執行制止餐飲浪費行為的相應措施
六、6.1
原條款:6.1 三星級
修改后:6.1 丙級
七、6.2
原條款:6.2 四星級
修改后:6.2 乙級
八、6.3
原條款:6.3 五星級
修改后:6.3 甲級
《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修訂)
(LB/T 065—2019)
文化和旅游部
(2021-02-25 )
(LB/T 065—2019)《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
行業標準第1號修改單
旅游行業標準《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 065-2019)第1號修改單已經文化和旅游部批準,現予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021-02-25發布 2021-02-25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游部 發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LB/T 065—2017《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與LB/T 065—2017相比主要技術內容變化如下:
——更加體現發展新理念,體現文旅融合;
——加強對衛生、安全、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健全退出機制;
——將旅游民宿等級由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三個等級修改為丙級、乙級、甲級3個等級;
——明確了丙級、乙級、甲級旅游民宿的劃分條件。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游部提出。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游部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旅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210)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管理司、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浙江旅游職業 學院。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章藝、劉克智、楊建武、余昌國、吳健芬、楊彥鋒、李明星、林衛興、劉瀛、張一、 沙紹舉、曾安明。
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
1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旅游民宿的等級和標志、基本要求、等級劃分條件、等級劃分方法。
本文件適用于正式營業的小型旅游住宿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客棧、莊園、宅院、驛站、山莊等。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50222 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應于本文件。
3.1 旅游民宿 homestay inn
利用當地民居等相關閑置資源,經營用客房不超過4層、建筑面積不超過800 ㎡,主人參與接待, 為游客提供體驗當地自然、文化與生產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設施。
注:根據所處地域的不同可分為城鎮民宿和鄉村民宿。
3 .2 民宿主人 owner ;investor
民宿業主或經營管理者。
4 等級和標志
4.1 旅游民宿等級分為3個級別,由低到高分別為丙級、乙級和甲級。
4.2 等級旅游民宿標志由民居圖案與相應文字構成。
4.3 旅游民宿等級的標牌、證書由等級評定機構統一制作。
5 基本要求
5.1 規范經營
5.1.1應符合治安、消防、衛生、環境保護、安全等有關規定與要求,取得當地政府要求的相關證照。
5.1.2經營場地應符合本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包括現行城鎮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所在 地民宿發展有關規劃。
5.1.3服務項目應通過文字、圖形方式公示,并標明營業時間,收費項目應明碼標價。
5.1.4經營者應定期向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報送統計調查數據,及時向相關部門上報突發事件等信息。
5.2 安全衛生
5.2.1經營場地無地質災害和其他影響公共安全的隱患。
5.2.2易發生危險的區域和設施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應清晰、醒目;易燃、易爆物品的 儲存和管理應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5.2.3應配備必要的防盜、應急、逃生安全設施,確保游客和從業人員人身和財產安全。
5.2.4應建立各類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實安全責任,定期演練。
5.2.5食品來源、加工、銷售應符合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
5.2.6從業人員應按照要求持健康證上崗。
5.3 生態環保
5.3.1生活用水(包括自備水源和二次供水)應符合GB 5749要求。
5.3.2室內外裝修與用材應符合環保規定,達到GB 50222的要求。
5.3.3建設、運營應因地制宜,采取節能減排措施,污水統一截污納管或自行有效處理達標排放。
5.3.4 提供餐飲服務時應制定并嚴格執行制止餐飲浪費行為的相應措施。
5.4 其他
5.4.1旅游民宿開業一年后可自愿申報星級評定,近一年應未發生相關違法違規事件,同一地點、同一 投資經營主體只能以一個整體申報。
5.4.2經評定合格可使用星級標志,有效期為三年,三年期滿后應進行復核。
5.4.3旅游民宿評定實行退出機制,經營過程中出現以下情況的將取消星級:
a) 發生相關違法違規事件;
b) 出現衛生、消防、安全等責任事故;
c) 發生重大有效投訴;
d) 發生私自設置攝像頭侵犯游客隱私等造成社會惡劣影響的其他事件;
e) 日常運營管理達不到或不符合相應星級標準要求。
取消星級后滿三年,可重新申請星級評定。
6 等級劃分條件
6.1 丙級
6.1.1 環境和建筑
6.1.1.1周邊環境應整潔干凈。
6.1.1.2建筑外觀應與周邊環境相協調。
6.1.2 設施和設備
6.1.2.1客房應配備必要的家具。
6.1.2.2客房應有舒適的床墊和床上棉織品(被套、被芯、床單、枕芯、枕套等)及毛巾。
6.1.2.3客房應有水壺、茶杯。
6.1.2.4客房應有充足的照明,有窗簾。
6.1.2.5應有方便使用的衛生間,提供冷、熱水。照明和排風應效果良好,排水通暢,有防滑防濺措施。
6.1.2.6各區域應有方便使用的開關和電源插座。
6.1.2.7廚房應有消毒設施,有效使用。
6.1.2.8廚房應有冷凍、冷藏設施,生、熟食品及半成食品分柜置放。
6.1.2.9應有適應所在地區氣候的采暖、制冷設施,各區域通風良好。
6.1.3 服務和接待
6.1.3.1各區域應整潔、衛生,相關設施應安全有效。
6.1.3.2客房床單、被套、枕套、毛巾等應做到每客必換,并能應游客要求提供相應服務。
6.1.3.3拖鞋、杯具等公用物品應一客一消毒。
6.1.3.4衛生間應每天清理不少于一次,無異味、無積水、無污漬。
6.1.3.5應有有效的防蟲、防蛇、防鼠等措施。
6.1.3.6民宿主人應參與接待,鄰里關系融洽。
6.1.3.7接待人員應熱情好客,穿著整齊清潔,禮儀禮節得當。
6.1.3.8接待人員應能用普通話提供服務。
6.1.3.9接待人員應掌握并應用相應的服務技能。
6.1.3.10接待人員應保護游客隱私,尊重游客的宗教信仰與風俗習慣,保護游客的合法權益。
6.1.3.11夜間應有值班人員或值班電話。
6.1.4 特色和其他
應為所在鄉村(社區)人員提供就業或發展機會。
6.2 乙級
6.2.1 環境和建筑
6.2.1.1周邊環境應整潔干凈,綠植維護較好,宜有良好的空氣質量和地表水質。
6.2.1.2周邊宜有醫院或醫療點。
6.2.1.3周邊宜有停車場,方便出入。
6.2.1.4周邊宜有地方特色餐飲。
6.2.1.5周邊宜有地方生產生活方式活動體驗點。
6.2.1.6建筑外觀應與周邊環境相協調,宜體現當地特色。
6.2.2 設施和設備
6.2.2.1客房應配備必要的家具,擺放合理、方便使用、舒適美觀。
6.2.2.2客房應有舒適的床墊和柔軟舒適的床上棉織品(被套、被芯、床單、枕芯、枕套及床襯墊等)及 毛巾。
6.2.2.3客房應有水壺、茶杯和飲用水。
6.2.2.4客房應有充足的照明,有窗簾,隔音效果較好。
6.2.2.5應有方便使用的衛生間,24 h供應冷水,定時供應熱水。照明和排風應效果良好,排水通暢,有防滑防濺措施??头啃l生間盥洗、洗浴、廁位宜布局合理。
6.2.2.6各區域應有滿足游客需求、方便使用的開關和電源插座。
6.2.2.7宜有滿足游客需求、方便使用的餐飲區。
6.2.2.8廚房應有消毒設施,有效使用。
6.2.2.9廚房應有與接待規模相匹配的冷凍、冷藏設施,生、熟食品及半成食品分柜置放。
6.2.2.10應有清洗、消毒場所,位置合理,整潔衛生,方便使用。
6.2.2.11應有布局合理、方便使用的公共衛生間。
6.2.2.12應有適應所在地區氣候的采暖、制冷設施,效果較好,各區域通風良好。
6.2.2.13宜有與接待規模相匹配的公共區域,配置必要的休閑設施。
6.2.2.14室內外裝修宜體現文化特色。
6.2.3 服務和接待
6.2.3.1各區域應整潔、衛生,相關設施應安全有效。
6.2.3.2客房床單、被套、枕套、毛巾等應做到每客必換,并能應游客要求提供相應服務。
6.2.3.3拖鞋、杯具等公用物品應一客一消毒。
6.2.3.4衛生間應每天清理不少于一次,無異味、無積水、無污漬。
6.2.3.5應有有效的防蟲、防蛇、防鼠等措施。
6.2.3.6應提供或推薦多種特色餐飲產品。
6.2.3.7接待人員應熱情好客,,著整齊清潔,禮儀禮節得當。
6.2.3.8接待人員應熟悉當地文化旅游資源和特色產品,用普通話提供服務。
6.2.3.9接待人員應掌握并熟練應用相應的服務技能。
6.2.3.10接待人員應滿足游客合理需求,提供相應服務。
6.2.3.11接待人員應保護游客隱私,尊重游客的宗教信仰與風俗習慣,保護游客的合法權益。
6.2.3.12夜間應有值班人員或值班電話。
6.2.4特色和其他
6.2.4.1宜建立有關規章制度,定期開展員工培訓。
6.2.4.2宜建立水電氣管理制度,有設施設備維保記錄。
6.2.4.3宜提供線上預定、支付服務,利用互聯網技術宣傳、營銷。
6.2.4.4宜購買公眾責任險以及相關保險。
6.2.4.5應為所在鄉村(社區)人員提供就業或發展機會。
6.3 甲級
6.3.1 環境和建筑
6.3.1.1周邊環境應整潔干凈、環境優美,宜有良好的空氣質量和地表水質。
6.3.1.2周邊宜有醫院或醫療點。
6.3.1.3宜設有民宿導向系統,標志牌位置合理、易于識別。
6.3.1.4周邊宜有停車場,方便出入。
6.3.1.5周邊宜有較多地方特色餐飲。
6.3.1.6周邊宜有地方非遺、風俗、生產生活方式等活動體驗點。
6.3.1.7建筑外觀應與周邊環境相協調,宜就地取材,突出當地特色。
6.3.2 設施和設備
6.3.2.1客房、餐廳、公共活動等區域應布局合理。
6.3.2.2客房應配備必要的家具,品質優良,擺放合理、方便使用、舒適美觀。
6.3.2.3客房應有品質優良的床墊和床上棉織品(被套、被芯、床單、枕芯、枕套及床襯墊等)及毛巾。
6.3.2.4客房應有水壺、茶具和飲用水,品質優良。
6.3.2.5客房應有充足的照明,有窗簾,遮光和隔音效果較好。
6.3.2.6客房應有方便舒適的獨立衛生間,24 h供應冷、熱水,客用品品質優良。照明和通風應效果良 好,排水通暢,有防滑防濺措施。盥洗、洗浴、廁位布局合理。
6.3.2.7餐廳宜氛圍濃郁、方便舒適,滿足游客需求。
6.3.2.8各區域應有滿足游客需求、方便使用的開關和電源插座。
6.3.2.9應有專門的布草存放場所,位置合理,整潔衛生。
6.3.2.10宜提供方便游客使用的消毒設施。
6.3.2.11廚房應有消毒設施,有效使用。
6.3.2.12廚房應有與接待規模相匹配的冷凍、冷藏設施,生、熟食品及半成食品分柜置放。
6.3.2.13應有清洗、消毒場所,位置合理,整潔衛生,方便使用。
6.3.2.14應有布局合理、整潔衛生、方便使用的公共衛生間。
6.3.2.15應有適應所在地區氣候的采暖、制冷設施,效果較好,各區域通風良好,宜采用節能降噪產品。
6.3.2.16應有主題突出、氛圍濃郁、與接待規模相匹配的公共活動區域,配置必要的休閑設施。
6.3.2.17室內外裝修應材質優良,宜體現地方文化特色,有主題。
6.3.2.18宜提供方便有效的音響、充電、調控等智能化設施。
6.3.3 服務和接待
6.3.3.1各區域應整潔、衛生,相關設施應安全有效。
6.3.3.2客房床單、被套、枕套、毛巾等應做到每客必換,并能應游客要求提供相應服務。
6.3.3.3拖鞋、杯具等公用物品應一客一消毒。
6.3.3.4衛生間應每天清理不少于一次,無異味、無積水、無污漬。
6.3.3.5應有有效的防蟲、防蛇、防鼠等措施。
6.3.3.6應提供或推薦多種特色餐飲產品。
6.3.3.7接待人員應熱情好客,穿著整齊清潔,禮儀禮節得當。
6.3.3.8接待人員應熟悉當地文化旅游資源和特色產品,用普通話提供服務。
6.3.3.9接待人員應掌握并熟練應用相應的服務技能。
6.3.3.10接待人員應滿足游客合理需求,提供相應服務。
6.3.3.11接待人員應保護游客隱私,尊重游客的宗教信仰與風俗習慣,保護游客的合法權益。
6.3.3.12夜間應有值班人員或值班電話。
6.3.3.13宜提供接送服務,方便游客抵達和離開。
6.3.4 特色和其他
6.3.4.1民宿主人宜有親和力,游客評價高。
6.3.4.2應提供不同類型的特色客房。
6.3.4.3宜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定期開展員工培訓,效果良好。
6.3.4.4宜建立食品留樣制度。
6.3.4.5宜建立設施設備維護保養、煙道清洗、水箱清洗等管理制度,定期維保、有效運行。
6.3.4.6宜建立健全水電氣管理制度,有臺賬記錄。
6.3.4.7宜提供線上預定、支付服務,利用互聯網技術宣傳、營銷,效果良好。
6.3.4.8宜購買公眾責任險以及相關保險,方便理賠。
6.3.4.9應有倡導綠色消費、保護生態環境的措施。
6.3.4.10應為所在鄉村(社區)人員提供就業或發展機會,參與地方或社區公益事業活動。
6.3.4.11宜參與地方優秀文化傳承、保護和推廣活動,定期為游客組織相關活動,有引導游客體驗地方 文化活動的措施。
6.3.4.12宜利用地方資源開發旅游商品和文創產品,與當地居民或村民有良好互動。
7 等級劃分方法
7.1 根據旅游民宿等級劃分條件,按照必備項目檢查表和一般要求評分表的評價得分確定旅游民宿等級。
7.2 必備項目檢查表、一般要求評分表及等級劃分具體辦法由等級評定機構制定。
來源:文化和旅游部
文章標簽
国严亚州中文在线字幕_一级特黄aa毛片_91成为人免费视频_欧美专区三级在线观看